3月26日,一份名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停止执行《关于按照国家政策执行住宅户型比例要求的通知》的文件截图在网上流传,通知显示,经2024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2024年第4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市司法局审查,《关于按照国家政策执行住宅户型比例要求的通知》(深规土 [2010] 668号)已废止。
对此,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文件属实。但该工作人员未对此次政策变动做进一步解释。
业内认为,此举意味着“90/70政策”将退出深圳房地产市场。
深圳中原地产解读指出,所谓“90/70政策”政策,源于2006年住建部发布的《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文件明确,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城市(包括县城)年度(从6月1日起计算)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深圳也在当年出台相关细则。
2010年,深圳针对城市更新项目加入了“90/70”限制。根据《关于按照国家政策执行住宅户型比例要求的通知》(深规土 [2010] 668号),新出让住宅用地,按“90/70”控制户型比例;对于城市更新项目,在现状住宅建筑面积的基础上,新增的住宅按“90/70”控制户型比例,同时允许以更新单元为单位进行内部平衡。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3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系统谋划相关支持政策,深圳此次的政策或是对国常会指示的落实。
李宇嘉提到,上海已经调整“90/70”政策,深圳在取消“90/70政策”上此前也已做出尝试,2023年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的住宅地块以及同年出让的龙华观澜街道A925-1146宗地等,在户型面积上并未做出限制。
李宇嘉认为,按照“保障+市场”的供给新体系,未来刚需家庭购房主要通过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解决,商品住房主要解决改善型住房需求。因此,商品房市场继续执行“90/70”的必要性下降了。同时,在存量房市场规模足够大的情况下,“90/70”执行多年,有充足的中小户型房源可供选择,而且这些房源多数在中心区,有学位和交通优势,总价可控,单价较低,新增住宅供地继续执行“90/70”,无法匹配高地价下新房市场的需求。
对于后续的市场影响,李宇嘉认为,一是供给适应需求,减少低效新房房源供应,加快房源去化,使得单位用地上房源价值更大,提振开发商拿地的积极性。二是提升房屋的品质,使得部分地块可以打造针对高收入人群的高品质住宅。三是真正实现“保障+市场”的供应体系,刚需转向二手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新房市场主要面向改善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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