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省株洲市攸县政府网站12月21日消息,近日,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本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期限暂定1年。
因房企原因不能按时交付的,引导金融机构放宽房贷偿还期限
文件提出,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推行新建房地产项目“交房即交证”。积极主动化解市场风险,加大对“问题楼盘”的处置力度,有序解决相关问题,依法依规确保购房者利益,加快实现“保交楼”目标。对经网签购买住房因开发方原因不能按期交房的业主,根据购房业主意愿,引导金融机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相应放宽购房贷款偿还期限。
优化购房落户条件。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房屋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可在其辖区派出所完成楼盘备案,且购房人已完成网签合同并缴纳契税的,可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完成落户后,户主子女可按照“有房有户”类别安排就近入学。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在建房地产项目建设动态管理,严格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项目顺利交付。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销售、金融、中介、物业、租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房价异常波动,净化市场环境。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现房销售。加强信息公开。建立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准确解读房地产市场形势与政策,加强信息监测,依法整治房地产信息网络传谣乱象,稳定市场预期。
实施限时购房补贴政策
同时,攸县实行购房补贴。在县城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签订网签合同且缴纳契税的,由县财政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实行购买地下车位补贴。在县城区内购买商品房开发小区地下车位,签订合同且缴纳契税的,由县财政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8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支持大学毕业生购房。对在攸县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年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和职业院校全日制大专学历获得技师职业资格人才,首次在县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缴纳契税的,不受单位、年龄、毕业时间的限制,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申报和发放,县财政保障资金。
支持住房需求。对在攸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签订网签合同且缴纳契税的,县财政给予1万元的购房补贴,以满足购房群体的刚性住房需求。对在攸县购买非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签订网签合同且缴纳契税的,县财政给予5千元的购房补贴,以满足购房群体的改善性住房需求。
奖补政策执行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支持大学毕业生购房和支持住房需求的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
鼓励房企代为支付车位贷款的利息
文件要求,促进车位有效利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采取按揭贷款购买地下车位的,代为支付贷款利息。公安、城管部门按照职责职能加大车辆违法违停整治力度和强化管理手段,从严规范小区周边停车秩序,整顿夜间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加强商住地公共配套。加大城区配套公共设施的建设力度,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积极推动社会资本投资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水、电、燃气、道路等配建项目与开发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对于当前项目周边基础设施不到位的,由县政府办牵头集中处置,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协调解决,确保项目基础设施配建到位。
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额监管。在优先保障预售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将预售资金留存标准设置为10%,有房源担保的可进一步调整至5%。增加房屋主体验收资金解控节点,减轻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
提升住房品质。大力发展绿色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加大鼓励差异化住房产品的供给,满足个性化、改善型住房需求,在符合国家土地红线和城市总体规划前提下,可以优化规划指标建设高品质住宅。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祥房网)”的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网,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删除:gkjnet@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