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安徽省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涉及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提取额度等五方面。
恢复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文件提出,恢复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缴存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缓解家庭困难。
文件明确提取条件:缴存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因患重大疾病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范围包括:患有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癌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
提取时限及额度方面,缴存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患重大疾病的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需长期治疗的,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可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即医疗费用实际发生额扣除医保报销部分后的差额。
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提取公积金
亳州市同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既有多层住宅(不包括别墅、自建房)安装电梯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
提取对象包括既有多层住宅(不包括别墅、自建房)加装电梯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双方父母的自住房加装电梯。
文件明确提取条件,提取申请人在本市应无办理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冲业务、无办理归还商业住房贷款按月划转业务、无其他生效中的限制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提取时限及额度方面,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批准后一年内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业主家庭分摊的电梯建设费用,且各申请人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开展异地“商转公”业务
文件还要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5万元调高至65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调高至55万元。
支持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购房需求。对于亳州市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亳州市购买自住商品住房的,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分别增加20万元、10万元,最高额度不超过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开展异地缴存职工“商转公”业务。非亳州市本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亳州市购买自住商品住房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可按照《亳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公积金委〔2024〕1号)要求,办理“商转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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