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旌德县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涉及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优化销售政策、支持“卖旧买新”、强化存量房市场交易、推行老旧房屋“自主更新”、支持农民进城购房等八个方面。
实施购房补贴、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旌德县拟实施购房补贴。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对个人在本县购买家庭唯一或第二套商品住房(含存量住房),和对民营企业及个人在本县购买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新建非住宅类商品房,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等同于该房屋在税务部门所缴纳的契税金额(补贴金额按照四舍五入方式精确到个位数)。
购房补贴由交易房产契税受益财政承担,购房时间(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缴纳契税的时间为准)在政策有效期内的可享受上述购房补贴,但应在所购房屋具备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证明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办理购房补贴,超出时限的不再享受。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70万元;单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对符合人才引进政策、购买绿色建筑、多子女家庭贷款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保持不变。
优化销售政策。取消新建住宅小区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并联审查制,由房地产企业依照市场情况自主定价,并按要求在售楼部进行明码标价公示。
政府收购家庭存量住房、鼓励进城购房
促进存量房市场流通。完善存量房网签备案系统建设,全面核查房源信息。推进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建设,保障交易资金安全。深入推进带押过户,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落实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居民换购住房。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
支持“卖旧买新”。指导旌德县房地产联合会探索建立新房与存量房便捷换购通道,帮助购房群众“卖旧买新”,引导经纪机构降低居间服务费率;根据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由政府收购有“卖旧买新”需求家庭的存量住房,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丰富房票安置房源等。
提升商品住房品质。加大低密度、高品质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推广立体生态建筑建设,促进住房建设集约化、配套化、精细化、绿色化发展,全面提升新建商品住房品质。
推进城区老旧房屋“自主更新”。进一步探索城市有机更新,满足人民群众对老旧房屋拆旧建新的迫切要求,按照“政府引导、业主主体、一事一议”的原则,试点推行旌阳镇城市规划区内老旧房屋“自主更新”。
推进重点项目征迁安置向城区集中。县域重点项目、城乡自建房等征迁安置时,鼓励在城区安置购房,促进人口向城区集中。本县农民进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规定退出宅基地的,由县财政按照每户400元每平方米予以补助,补助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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