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取消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的通知。通知显示,经市政府研究,住房保障部门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指导,开发企业按照自主定价进行销售、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备案)手续。
中指研究院河南公司总经理梁波涛指出,郑州此次政策调整后,房地产限制性政策全面解除,商品住房市场回归高度市场化运行,与此同时,郑州人才公寓、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保障房+商品房”的住房双轨制运行格局逐步建立,促进郑州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速形成。
值得一提的是,越来越多的城市发文取消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
根据中指研究院统计,今年以来,沈阳、兰州、郑州、宁德等城市明确不再实施新建商品销售价格指导,即取消销售限价,另有阳江、珠海、芜湖等地优化限价政策,如缩短备案价格调整时间间隔、取消楼层差价限制等。
此外,杭州和上海则在土拍环节对新房销售限价进行调整,其中,杭州目前则仅保留核心区域新房销售限价;上海第三批次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公告中也未提房地联动价,但出让文件要求竞买房企需要签署竞价承诺书。承诺包括理性竞价,严格遵守房地产市场管理的相关规定,按要求实施地块开发等后续工作;项目符合销售条件后,向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销售方案和“一房一价”备案,自愿承担市场风险。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认为,取消限价后,商品房价格将更多地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换言之,市场供大于求的区域,房企如果想加快项目销售节奏,就必须在房价上有所调整。房企自身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经营状况来灵活调整价格。对于楼市来说,并不意味着房价就会全面下降,相反部分市场供应量少,并且需求量大的户型产品价格,还有可能出现小幅上涨。但总体来看,在当下市场弱复苏的环境下,加之房企回款压力偏大的背景下,房价向下调整优化的空间依然存在。
张波认为,取消限价与中国目前正在构建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方向吻合,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于房地产发展的精神保持一致,房地产“双轨制”的发展路径,既要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以满足工薪群体的刚性住房需求,也要求能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而采用市场化推进,正是配合多样化的改善性需求的产品的根本手段,只有新房价格的市场化,才能推进开发行业在建设过程中更注重对用户的研究,用不同价格段的产品来迎合不同客户的需求。另一方面,从三中全会的方向来看,已经明确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取消限价的行为也是因城施策的直接体现,预计后续将会有更多城市跟进这一政策,以加快房地产市场走出调整期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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