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州发布消息,6月7日下午,扬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据悉,9条举措在往年政策基础上优化调整,旨在进一步满足刚需和改善型群众合理住房需求。新政于即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其中,新政第二条提出“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缴存人、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至78万元、130万元。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住宅(不含二手房)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改善型住宅、绿色建筑、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可叠加享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扬州市再度阶段性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2024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30日,单缴存人、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先的60万元、100万元阶段性上调至78万元、130万元。
为进一步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购买扬州市改善型住宅(新建商品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
原有的绿色建筑和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继续执行。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扬州市一星级、二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不含二手房)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分别上浮10%、20%。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分别上浮10万元、20万元。
改善型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可与多子女家庭和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叠加享受。例如:三孩双职工家庭,购买扬州市二星级住宅类绿色建筑且为改善型住宅(不含二手房)的,理论上,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30+20+26+26=202万元(贷款申请人具体可贷额度,将结合其缴存情况、信用情况、还贷能力、购房总价款等综合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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