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月26日消息,浙江省台州市将对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优化升级。
扩大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人才贷款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将技能型人才列入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人才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扩大高校毕业生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范围。
同时,加大对台州市人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高层次人才、技能型人才、高校毕业生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在台州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使用人才房票补贴支付购房款后,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优化升级后的贷款额度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将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从最高可贷款额度的3倍调整为全额可贷,优化升级后的以下类型人才在扣除人才房票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后,在规定比例范围内,可全额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内特优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新引进担任本市学校、医院主要负责人(非项目合作模式)的地市级以上名校长、三级医院优秀院长;新引进担任本市高校二级学院院长的国内外高校院所知名专家;县(市、区)专项高级层次目录高级人才;台州湾新区全职新引进或新认定的高级人才。
二,将全日制博士、在职博士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当前本市最高贷款限额的1.5倍,技能型人才享受同等的公积金贷款支持额度,优化升级后的以下类型人才在扣除人才房票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后,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贷款额度可按照当前本市最高贷款限额的1.5倍计算。涉及评为四星、五星“台州技工”和浙江工匠;新引进出站留台博士后;新引进全日制博士、在职博士。
三,扩大高校毕业生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范围,优化升级后的以下人才在扣除人才房票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后,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贷款额度可按照当前本市最高贷款限额计算,不受贷款计算公式影响。涉及新引进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新引进本科(技师)毕业生;新引进专科(高级工)毕业生。
文件明确,以上贷款优惠政策中的首套商品住房,是指除本次贷款所购住房外,申请人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购房所在地区域内无房,所在地区域目前是以县(市、区)级行政区域为认定标准。房屋类型不包括别墅、独栋或双联排屋。政策中的新引进是指在2020年7月25日(含)以后新引进到台或留台工作,以在台州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为准,其中在职博士以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时间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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