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消息,2月3日-4日,盐城经开区将举行2024年龙年房地产促销活动。在执行市级购房补贴政策,延续区级原有层面购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29日新增区级购房补贴政策。
新增区级购房补贴政策包括:1.在盐城经开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网签合同总价1.5%的购房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2.市区(不含大丰区)被征收群众来经开区购房,被征收群众使用结算凭证资金在经开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享受《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区房屋征收结算凭证使用办法的通知》奖励的基础上,经开区再给予使用结算凭证金额5%的奖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2.5%,区财政承担2.5%)。
3.凡在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市区(除大丰区)自有商品住房,在经开区购房一次性给予购房网签合同总价0.5%的购房补贴。
4.对企业团购10套(含10套)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用于保障职工住房的,一次性给予购房网签合同总价0.5%的购房补贴。
盐城开发区指明,享受购房补贴的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首次网签备案日期为准;购房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请核定、发放购房补贴。
区级原有层面购房补贴政策包括:2022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首次在经开区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分别给予购房总价的40%(最高60万元)、30%(最高45万元)、20%(最高30万元)购房补贴;专门人才首次在经开区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总价的15%(最高15万元)购房补贴;高技能人才首次在经开区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总价的10%(最高10万元)购房补贴;以及在经开区连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5年及以上的非公企业人员,给予购房总价的5%(最高5万元)购房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区级原有层面购房补贴政策与区内新增购房补贴、市局“房八条”“房七条”和市局(盐房办〔2023〕23号)政策不叠加享受。
此前,盐城市购房补贴政策为:2023年11月9日—2024年2月29日,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个人或企业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对单个楼盘团购10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购房者所缴纳契税100%的购房补贴;对企业团购10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给予企业所缴纳契税100%购房补助,再对企业按团购新建商品住房所缴纳的房产税每年给予购房补助,期限不高于5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12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在享受新房契税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所购新房缴纳契税30%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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