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公告了“H21旭辉3”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会议审议的包括调整债券兑付安排及增加增信保障措施等在内的三项议案均获通过。作为旭辉年内最后一笔到期的境内债券,“H21旭辉3”的展期成功意味着旭辉已完成年内所有到期境内债券的展期工作,合计展期金额约71.8亿元。
公告显示,“H21旭辉3”是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的债券简称,债券余额为18.75亿元,票面利率为3.90%。展期方案通过后,“H21旭辉3”本金兑付的时间将调整为2025年7月14日,展期22个月,分8期兑付。增信方面,旭辉提供了重庆、洛阳、天津、简阳、湘潭等项目的股权收益权作为增信措施。
此前,旭辉已先后完成了3笔公司债及CMBS的展期工作,包括近期10月18日“20旭辉03”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三项议案获审议通过,成功展期2年;另一笔剩余规模共计24.355亿元的CMBS“中金·旭辉集团1号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20旭辉1C”和“PR旭辉1A”)的流动性支持支付期限宽限,也于10月13日获得持有人通过,展期3年;以及5月通过了“20旭辉01”的展期方案。
有债券市场人士表示,旭辉境内债务的处置相对平稳。一方面,公司坚持了按时付息的底线,给了市场基础信心保障,能按时付息也说明了公司经营运作的正常;另一方面,证监会近期“坚持底线思维,全力做好房地产、城投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的多项举措,也为民营房企的债务解题营造了积极、健康的大环境。同时,年内到期境内债券全部展期成功,也有利于企业稳定经营、度过行业调整期。
而在境外债务方面,旭辉在11月初发布的投资者月度通讯也披露了最新进展:旭辉已于9月向境外债权人及顾问提供境外债务重组最新方案,尽调与专业分析工作已有阶段性成果。境外银团和债权人小组认可“短端削债、中端转股、长端保本降息”的重组方向,也理解公司的降杠杆逻辑。目前,公司与债权人持续积极沟通,双方皆致力于不断缩小分歧,寻求兼顾各方利益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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