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执行“认房不认贷”,楼市成交量有望增加 羊城晚报记者 陈玉霞 摄
8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政策执行时点以《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印发时间2023年8月18日为界。由此,广州成为上述“52号文件”印发以来,首个落地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一线城市。
紧随广州之后,8月30日晚,深圳也官宣落地执行“认房不认贷”。
只要在本市名下无房,买房就能算“首套”
对“认房不认贷”政策,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称,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是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居民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按不低于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比例执行,不再区分是否有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以及住房贷款是否还清,住房贷款利率享受购买首套住房的利率。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认房不认贷”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广州在一线城市中,第一个明确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有利于更好地降低居民住房消费负担,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广州8月18日零时后签约的,按新政策执行
《通知》明确了政策执行时间,即以“52号文件”印发时间2023年8月18日为界。具体而言,8月18日零时前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按原政策执行;8月18日零时之后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按新政策执行。
今年8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最新LPR,1年期LPR由3.55%降为3.45%,5年期以上LPR维持不变,依旧为4.2%。记者从广州房地产市场了解到,当前广州地区银行首套房贷利率绝大多数就是维持LPR基准利率,即首套房贷4.2%,二套房利率普遍为4.8%(LPR +60基点)。这也意味着,“认房不认贷”政策落地后,一部分原本按照二套房利率的按揭用户,可享受首套房利率优惠。
深圳今起施行,“卖一买一”首付压力锐减
继广州宣布落地“认房不认贷”之后,深圳迅速跟进。8月30日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发布关于优化深圳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通知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通知自2023年8月31日起施行。
该政策的实施,也意味着2020年7月15日之后深圳执行的“最严住房贷款政策”终于有所调整。记者获悉,新政带来的最直接变化,就是改善需求购房者首付压力的锐减。深圳此前房贷政策为:只要在全国产生过住房贷款记录,即使还清了贷款,在深圳买房也要首付五成。实施“认房不认贷”之后,以购买一套总价500万元的房子为例:“卖一买一”的家庭首付原为五成,即250万元;如今为三成150万元,首付压力直接减少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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