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2月7日讯 浙江省信用中心官网显示,杭州安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近日因自动消防系统未定期检测被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罚款3000元。
违法事实显示,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庄路和联鸿街交叉口杭州安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凯盛公寓自动消防系统未定期检测,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四)》第十一项之规定,该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形。
这是杭州安嘉物业今年第二次因消防问题被处罚。1月,该公司管理的庆联大厦一层至二层之间的疏散楼梯间被柜子占用,占用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被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罚款5000元。
天眼查显示,杭州安嘉物业由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5%,杭州市居住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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