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22日讯 信用中国(重庆)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重庆普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被罚35万元。
根据处罚信息,2021年7月28日,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重庆普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开发建设的“江城铭著”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其涉嫌虚假宣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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