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澎湃新闻从贵州省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12条措施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新政提出,降低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对已结清首套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至20%,有效减轻缴存人付款压力。
同时,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对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将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60万元。州委、州人民政府引进的第一至第四层次特殊人才,贷款最高额度可提高至80万元。
此外,放开公积金“又提又贷”限制,2022年6月至12月,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商品房和二手商品住房可申请提取不高于购房总价20%的购房首付款后,在个人账户仍保留6个月缴存余额的前提下,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政还提及,取消首套与第二套公积金贷款间隔期,缴存职工结清首套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其个人账户内仍有6个月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可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不再执行一年间隔期的规定。
新政显示,加大各类群体住房公积金保障力度,在全州范围内大力推进村(社区)干部、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等各类群体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支持公积金省内异地购房贷款方面,新政指出,贵州省内其地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来黔东南州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商品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不受户籍地和工作地限制。
新政提到,鼓励符合条件的贷款人办理“商转公”(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超过最高限额的,引导其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及职工,政策提到,2022年底前,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企业职工可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贷款职工,年底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向贷款发放管理部书面申请暂缓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暂缓还款期间,不作逾期处理,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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