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长租房”推出新政。
7月24日,据湖南日报消息,长沙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通知,已签订《长租房协议》的业主可以申请退出长租房协议,并取消长租房标识。
根据通知,只要存在下列4种情形之一,已签订《协议》的业主可以申请退出长租房协议:1、当存量房作为租赁住房运营满3年后;2、业主未能通过盘活存量房获得购房指标或贷款优惠;3、需要将盘活的存量房源上市交易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4、盘活的存量房源是业主唯一自住房屋。
上述提及的“长租房”源于长沙于2022年推出的一项试点方案。2022年5月11日,长沙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其中提到,由长沙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进行监管,将存量房盘活供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时间不低于10年。在《方案》施行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也就是说,业主办理长租房协议后,可以在买房贷款计算套数时核减1套,享受首套、二套房贷款优惠。
彼时,《方案》提到,在《协议》履约期内,房屋权属人可进行房屋交易,但在因买卖、赠与办理租赁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需取得长沙市住建部门的租赁住房上市交易工作联系单,且购买方、受赠方仍需按《协议》履行期满。在《协议》履约期内的租赁住房交易后,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仍被标注为租赁住房,购买方需确保《协议》履行期满。
上述方案在当时被业内称为长沙楼市新政“一石二鸟”。据长沙发布消息,政策发布5天时间累计有1185套存量房提出申请供作租赁住房。
按照《方案》目标,长沙将进一步加快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试点,通过盘活、新建、配建力争到2025年末筹集租赁住房不少于15万套。
不过,长沙于今年4月18日已全面放开限购。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支持居民购买改善住房的通知》,宣布即日起不再审查购房者资格条件。这也标志着长沙全面取消限购。
随后,不少市民在问政湖南平台留言,其中提到“长沙既然已经不再限购,为什么还要履行10年的长租房合约”,不少市民建议取消之前签订的长租房协议,允许已签约的长租房退出长租,推进二手房正常交易。有市民提到,因“买卖不破租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该批房屋的市场流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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